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将免征印花税
2015-1-5
          近日,从财政部获悉,我国将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以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
·
Copyright @ 2008 - 2010 上海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电话:021-65434839 传真:021- 65434801 沪ICP备170270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