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民资新36条细则 鼓励发展实体经济
2013-3-1
    
      目前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要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会议提出,落实好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及42个方面的实施细则,鼓励发展实体经济。
      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36条政策规定,通称“非公经济36条”。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2012年以来,我国45个相关部门接连制定出台了42项“新36条”的实施细则。
      本次召开的会议明确了2013年发展改革系统要重点做好的九方面工作。在谈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时,会议提出:
      ——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强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提高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扩大内需的基本方针,提升消费能力,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
      ——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三农”、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欠发达地区等领域。
      ——抓好国家重点在建项目,加强项目稽察监管,确保按时竣工投产,保障重大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落实好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及42个方面的实施细则,鼓励发展实体经济。抓好经济运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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