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改革可增强企业投资积极性
2009-1-9
    

                                     增值税转型改革可增强企业投资积极性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增值税转型实际上是给企业减负,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实体经济影响显现的背景下,中国全面推进这一改革有利于鼓励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推动企业成为市场长期投资主体。作为流通税的一种,增值税按其本意是对企业新增加的价值征收,而不对购进的价值征税。但由于中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与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消费型增值税相比,不允许企业扣除购进的固定资产,导致重复征税。中国“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2006年到2010年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专家指出,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增值税税基的缩减,核心内容是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对市场机制的扭曲。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短期可为企业减负、增加企业投资积极性,长期可以刺激投资,提振内需,促进企业技术更新改造,配合中国经济的结构转型。增值税转型改革不仅是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增强经济实力和扩大内需的手段,也是继企业所得税改革之后中国税制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近日要闻》第179期


·
·
·
·
·
Copyright @ 2008 - 2010 上海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电话:021-65434839 传真:021- 65434801 沪ICP备170270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