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出台
2008-10-14
    
    日前,由上海、江苏和浙江三地科技部门协商编制的《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在南京正式公布。根据计划,到2010年区域R&D投入占GDP比例达到2%以上。届时,区域百万人年专利授权量将达800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50%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50%以上。为保障计划实施,两省一市政府将出资成立“共同资金”。首次启动资金3000万元,三地各1000万元。政策资源共享方面,经两省一市科技部门认定的企业、产品,均可互认,并享受本地同等优惠政策,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也将在区域范围内试行。三地还将探索科技计划和重大项目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实施项目指南的联合发布,推动重点项目和科技计划的相互开放。为实现由“长三角制造”向“长三角创造”的转变,该计划明确了五大科技行动和14个优先主题。例如高新技术产业跨越行动,重点聚焦集成电路等领域,建设90纳米、12英寸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形成以设计业为龙头、制造业为核心、设备制造和配套产业为基础的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传统产业提升行动,重点关注纺织产业技术改造提升和中药现代化。目前由上海纺织科学研究院牵头三地相关研究所和高校,已提出了长三角纺织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设想,即将进人项目评审阶段。此外还有涉及民生保障和资源环境的食品安全、环太湖水环境等重点课题。这些主题的确立,将使三地科研单位联合申请项目时更有针对性。
《上海工业信息》第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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